说到“拖欠农民工工资”,人们往往群情激愤。近年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被称为“社会毒瘤”而写入法律。一时间,多部委联动、各地建立保证金制度、清欠不力的地区启动官员问责……
然而说到“拖欠物业费”,人们却往往会说“情况比较复杂”、“难以一概而论”,似乎“社会公平正义”在这里合情合理地拐了弯。事实上,付出劳动就应获得报酬,享受服务就应支付费用,同一个道理在两件事中别无二致。
70%以下的物业费收缴率,如何保障物业服务水平?
据有关报道介绍,全国大城市的商品房物业服务费平均收缴率不足70%,北京一些小区甚至有4至5成的业主拒不缴纳物业费。一些业主以购买了房产但长期不入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也有很大一部分业主因为别的业主没有交物业费也选择了不交......类似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层出不穷。
实际上,全社会当中“拖欠物业费”的痼疾,远比“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得多。
表面看是业主对服务不满的极端表现,但事实上却杀伤力巨大。一方面,物业公司不仅有运营成本,亦有人力成本,如果恶意拖欠物业费的现象持续,往往会伤及物业公司和员工的积极性,使得物业服务水平每况愈下。
另一方面,恶意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还侵蚀了诚信业主的权益。业主在共同缴纳物业费的基础上平等享受服务和权益,这是社区公平的题中之义。同样的物业费,有人缴纳有人拖欠,却共同享受服务,这对于诚信业主而言是不公平的。正因与此,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往往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以至于许多社区出现物业费收缴率不断降低的趋势。
拒缴物业费这面镜子,照出的是公民素质还是制度的不健全?
某地产集团的社区物业管理数据显示,因物业服务不好和业主财务被盗这两类原因造成的物业费拒缴比例仅各有2%左右,长期未入住业主拒缴物业费占比63%,无理由恶意拖欠占比19%,因配套设施不完善拒缴者占比12%。
购买了房产却长期不入住,也拒绝缴纳物业费,这合理吗?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未兑现,不缴费的板子却往物业公司的屁股上打,合适吗?这其中的谬误之处,可见一斑。更重要的是,拒缴物业费的相当一部分业主,存在从众心理——听说张三几年都没有缴纳物业费了,那我也不交。还有一部分业主找出各种服务不到位的理由,为自己拒缴物业费的行为背书。例如,张三丢了财物,不管是不是物业管理的责任,他就认为是小区安全不好,但李四没损失,他也跟着拒缴物业费。
在恶意拖欠物业费的问题上,往往很难定性何为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这让物业费追缴工作难上加难。而法律层面,我国关于物业管理的法规尚显粗糙,难以准确界定何为“恶意欠缴”。
中国的社区是伴随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必然产物,很多方面有待健全,其中就包括物业费收缴问题。拒缴物业费,拖欠物业费和各种理由推托物业上缴从一定程度上会延缓社区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拒缴物业费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将导致业主和社区居民的生活受到质量下降。众多社区被恶意拖欠物业费的绳索羁绊,不是小问题。如果利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来规范,将会大大改进这一现象,也会为中国的社区发展扫平些许障碍。让法律更明确,让司法更公正,让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更有章可循,才应该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正确途径。